合伙事务执行与决议 — 会计选择题
题目
甲为普通合伙企业,合伙人张某、李某、王某各占1/3财产份额。合伙协议约定: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合同,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。2024年3月,张某未与其他合伙人商议,即以合伙企业名义与善意的B公司签订标的额为60万元的买卖合同,B公司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合伙协议的上述限制。李某、王某发现后坚决反对并拒付货款。B公司遂主张该合同对合伙企业有效,要求合伙企业承担责任。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表述正确的是:A. 张某越权签约,合同对合伙企业不发生效力,合伙企业不承担责任 B. 合同对合伙企业发生效力,但张某因越权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C. 合同经李某、王某追认后方对合伙企业有效 D. 该合同无效,张某个人对B公司承担全部责任